綫上「人生」

在這個數碼年代,一方面我們着重個人私隱,但另一邊廂卻又隨時隨地在社交媒體上載自己的行蹤、工作及日常生活。


2012年,facebook推出了Timeline(生活動態時報)的新版面,將面書變成個人化的生活故事書,將人的日常點滴一記錄下來。《時代周刊》當年就用了這樣的標題來形容它:This Is Your Life一According to your new Timeline(這是你的生命)!根據CareerBuilder去年的調查,有六成美國僱主會通過社交媒體去了解求職者,十年間數字升幅達五倍。與此同時,社交媒體自然也成為企業招募人手的平台,例如LinkedIn、Twitter、Google+、facebook等。當中,有49%聲稱,曾按網上取得的資訊而拒絕個別的申請;不過也有32%曾透過社交媒體,成功招聘需用人才。調查更指出有近25%僱主曾就員工在網上發表的內容,發出警告甚至解僱。難怪很多企業、機構都開始制定有關員工使用社交媒體的指引,說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主要圍繞以下三個原則:

  1. 披露:盡量保持透明及公開,不要故意掩飾或使用虛假身分;同時要清楚申報利益,有需要時列明「免責聲明」。
  2. 保障:確保合法及真實披露,慎防侵犯他人私隱,或外泄公司機密;也不應發表或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
  3. 應用:清楚定立界綫,明白到公共/私人與個人/機構的界綫日漸模糊;以及理性運用社交媒體,發揮正面的效果。


與此同時,網絡世界造就了不少Blogger(博客)或Key opinion leader(意見領袖),加速了信息的流通,也拓闊了言論的空間。可惜,近期有一位本地博客,竟遭不同立場的團體聲討,騷擾其任教的學校及管理層,製造壓力,結果網誌要無限期關閉,事件令人憂慮。雖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得為自己在網上的言論、動態負責,但表達意見是公民應有的權利。記得《伏爾泰的朋友們》中的名句:「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這些行為對言論自由是一種挑戰,實在不能接受。今天,社交媒體已滲透新一代生活的每個角落,但願我們都能夠善用數碼空間,在分享自我之餘,也能促進人際溝通,提升生活和公民質素。



撰文:萬樂人
突破機構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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