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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試任務完成 IELTS等取代
推行20多年、有「教師基準試」之稱的語文能力評核即將停辦。教育局公布,由下學年起,英文和普通話的語文能力評核,將分別由國際認可的IELTS(雅思)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英文準教師須在IELTS整體考獲7.5級或以上,普通話準教師則須至少達二級甲等,局方會維持在授課期間評估教師表現的評核。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形容,基準試已完成「歷史任務」,關注評核門檻提高後,將減低非英文科學位教師任教英文科的吸引力,令學校難以聘請合資格教師。不過,有教師工會相信,新措施有助吸引新人入行。
「教師基準試」自2001年起舉行,今學年結束後將停辦。教育局昨公布,任教英文的準教師須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學術領域)中考獲7.5級或以上,同一成績單內的4份分卷不可低於7.0級。至於普通話準教師則要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中,達二級甲等或以上水平。
英文科主任須達8級

教育局指,兩科的準教師在任教該語文科目的首年內,須接受「課堂語言運用」評核並達標。任教英文的準教師若持有相關資歷或曾接受相關師資培訓,可與現行機制一樣,向教育局申請豁免語文能力要求。若教師持有基準試的筆試、考試和「課堂語言運用」的達標成績,資歷會繼續獲認可。

因應評核方式改革,教育局表示,將更改對中小學英文科主任的語文能力要求,在IELTS(學術領域)中,整體評級要達至少8.0級,並在同一成績單內,4項成績不可低於7.5級,並須在「課堂語言運用」達「達標並表現優異」的成績。若教師在基準試中,已取得第4級成績,亦符合教育局對晉升英文科主任的要求。IELTS設兩年有效期,教育局指教師在開始任教時,須確保成績仍然有效。至於教師轉職或晉升科主任時,則毋須再次應考。

教育界對新措施意見不一,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形容,基準試早已完成「歷史任務」,「以具廣泛代表性的國家及國際考試取代,是較務實的做法。」他稱,新制度下,新入職教師的普通話水平與內地等級要求看齊。他續指,新措施下,當局對準教師英語水平要求等同文憑試約5至5*,他關注門檻提高後,將減低非英文科學位教師任教英文科的吸引力,令學校難以聘請合資格教師。
工會指有助吸新血

教育工作者工會主席黃建豪則表示,現時不少大學生均會應考IELTS,認為今次改動或有助吸引更多新血入行。他又指基準試門檻偏高,今次改動或可提高晉升機會,「但不代表晉升要求降低,過完教育局一關,還有學校一關要過,晉升時要審視課堂表現等不同因素。」至於對普通話水平的要求提升,他稱考獲二級甲等不容易,但現時大學畢業生都接受過普通話教育,「要求提升至二甲是應該」。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李伊瑩表示,基準試除了考核考生語文能力,亦會評估考生如何教學,而IELTS不設相關範疇,她相信「課堂語言運用」仍能把關。她又稱基準試近年每年只舉行一次,今次改動令安排更具彈性,「讓準教師有更多機會參與考核」。

不過,資深英文科教師周蘿茜批評當局決定草率,她形容基準試是為評核準教師的英語教學能力「度身訂造」,供未持有相關學位或接受培訓的準教師應考,她舉例,試卷會考核考生評價作文的能力等教學技能。雖然新安排保留「課堂語言運用」評核,但她認為教師在課堂運用的語言受學生年齡、英語水平等不同因素影響,加上評核時間短,未能公平評核教師能力。